面对有关雾霾天的吐槽,我们好像都见怪不怪了。前几天微信朋友圈都在转一张小树林里灰蒙蒙的小视频,人影恍惚,光线暗淡,看起来挺惊悚的——据说它不是“丧尸”美剧,也不是“日影鬼谈”,更不是韩国“笔仙”,而是国内雾霾天里用生命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。冬日灰霾确实让人憋屈,我们不能总等着靠风吹出一片蓝天,重霾之下,要治理,要行动,但,首先要有感同身受的共识。
共识有很多,有制度层面的、执行层面的,其中最最基本的,是有关重霾的危害:人类只有意识到自身安全遭受威胁了,才会唤醒最凌厉的警觉。不然,很多潜在危险一旦司空见惯,人就容易变得麻木而漠然。比如这些年,雾霾未曾减弱,不少市民口罩倒反而懒得戴了。出于科学严谨的态度,此前很少有人敢于直接推论“雾霾致癌说”,不过,2013年10月17日,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报告,首次指认大气污染致癌,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。其中,PM2.5被认定为空气污染中对人体最有害的致癌物质。
用钟南山院士的话说,虽然灰霾与肺癌的确定性关系还需要长期观察,但从一些现象看,肺癌的增加很可能跟雾霾有关。可以肯定的是,雾霾严重的天气里,慢阻肺、哮喘患者的住院率、门诊率都大大增加。还是数字最有发言权:这10年来,我们的肺癌发病率增长比其他肿瘤都要快,北京10年来肺癌发病率增长了4倍;同样都抽烟,但农村肺癌患病率比城市约低两倍;很多女性也不抽烟,二手烟也不多,却患了肺癌,因此可以间接认定灰霾是肺癌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。因此,有关部门应该将一些长期生活在重度雾霾污染中的市民,纳入肺癌等相关疾病的高危人群范畴。
今天,我们对“治霾”二字的认识,应该有两重体认:一是治理看得见的雾霾,为健康清新的大气尽心尽力;二是治理雾霾遗留的各种风险,为健康无病的身体兜底保障。这两方面互相影响,不可偏废。眼下,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落地,“健康中国”升级为国家战略,关注重霾下的公共健康议题,既显迫切,也不算奢侈。尤其在雾霾没能被彻底赶走时,将保健预防纳入公共医疗保障的视野,防患于未然,即便从财政使用效率和效果来说,也很有必要。比如,定期对40岁以上的人群进行早期肺癌筛查,并将部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等。早预防,早治疗,总好过重病大病后如流水般花钱“买命”。
所以,我们要出台最严格的治霾措施,要力倡绿色节能的身体力行,与此同时,也不能忽略防控时代背景下的“空气病”。将“重霾高危”提升为健康通识,公共服务有所作为,全民治霾才更有动力和成效。